质量守恒定律是自然界中常见的基本定律之一,在化学反应中,参加反应的各物质的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总和。
质量守恒定律有六个不变:宏观:①反应前后物质总质量不变;而②元素的种类不变;③各元素的总质量不变。
微观:①原子的种类不变;②原子的数目不变;③原子的质量不变。
两个一定改变:宏观:物质种类改变。微观:物质的粒子构成方式一定改变。两个可能改变:宏观:元素的化合价可能改变。微观:分子总数可能改变。
质量守恒定律概念解读
1、质量守恒定律应用于化学变化,不能应用于物理变化。
2、质量守恒定律说的是质量守恒而不是其他方面的守恒。
3、化学反应中,各反应物之间要按一定的质量比相互作用,因此参加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不是任意比例的反应物质量的简单加和。
4、不参加反应的物质质量、不是生成物的物质质量不能计入“总和”中。
5、在一切化学反应中,反应前后元素的种类、原子的种类、各类原子的数目和原子的质量都不变。
质量守恒定律谁提出的
1756年俄国化学家罗蒙诺索夫把锡放在密闭的容器里煅烧,锡发生变化,生成白色的氧化锡,但容器和容器里的物质的总质量,在煅烧前后并没有发生变化。经过反复的实验,都得到同样的结果,于是他认为在化学变化中物质的质量是守恒的。
但这一发现当时没有引起科学家的注意,直到1777年法国的拉瓦锡做了同样的实验,也得到同样的结论,这一定律才获得公认。
质量守恒定律的微观实质
1、化学反应的实质在化学反应过程中,参加反应的各物质(反应物)的原子,重新组合而生成其他物质(生成物)的过程。由分子构成的物质在化学反应中的变化过程可表示为:分子(分裂)→原子(重新组合)→分子(聚集)→新物质。
2、质量守恒的原因在化学反应中,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没有改变,数目没有增减,原子本身的质量也没有改变,所以,反应前后的质量总和必然相等。
例如,水通电分解生成氢气和氧气,从微观角度看:当水分子分解时,生成氢原子和氧原子,每两个氢原子结合成一个氢分子,每两个氧原子结合成一个氧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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