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减任何数等于这些数的相反数。例如:0-3=-3,0-5=-5等等。数值相反的两个数,其中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相反数。
在小学一年级数学还没有学到负数,因此,这个问题若是小学一年级的问题,那就是一个伪命题。
若是高中一年级,这又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了。例如,0减1等于负1,0减10等于负10,0减1000等于负1000等等,都是非常简单的数学问题。
只有系数不同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例如:-2与+2互为相反数。用字母表示a与-a是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这里a便是任意一个数,可以是正数、负数,也可以是0。
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用式子可表示为:a-b=a+(-b)。
有理数的减法,对于小数减大数的运算不能像小学里那样直接减,而是把它转化为加法,借助于加法进行计算,其关键是正确地将减法转化为加法,再按有理数的加法法则和运算律计算。
将减法转化为加法时,注意两变,即“减法变加法;把减数变为它的相反数”。
在有理数减法运算未能转化为加法运算时,被减数与减数的位置不能交换,因为对减法来讲,没有交换律。
0减去任何数得这个数的相反数。
0的历史
0是极为重要的数字,关于0这个数字概念在其它地区很早就有。公元前3000年,巴比伦人就已经懂得使用零来避免混淆。古埃及早在公元前2千年就有人在记帐时用特别符号来记载零。玛雅文明最早发明特别字体的0。玛雅数字中0以贝壳模样的象形符号代表。
标准的0这个数字由古印度人在约公元5世纪时发明。他们最早用黑点“·”表示零,后来逐渐变成了“0”。在东方国家由于数学是以运算为主(西方当时以几何并在开头写了“印度人的9个数字,加上阿拉伯人发明的0符号便可以写出所有数字)。
由于一些原因,在初引入0这个符号到西方时,曾经引起西方人的困惑, 因当时西方认为所有数都是正数,而且0这个数字会使很多算式、逻辑不能成立(如除以0),甚至认为是魔鬼数字,而被禁用。直至约公元15,16世纪0和负数才逐渐给西方人所认同,才使西方数学有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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